为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理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多伦县范围内所有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幼儿举办的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各类学科辅导班、艺术体育类兴趣爱好培训班等。
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内容
?。ㄒ唬┒源嬖谥卮蟀踩嫉男M馀嘌祷沽⒓赐0煺?。
?。ǘ┒晕慈〉冒煅砜芍?,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ㄈ┒运淞烊×擞抵凑眨ㄊ乱档ノ环ㄈ酥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ㄋ模┘峋鼍勒M馀嘌祷箍寡Э评嗯嘌担ㄖ饕赣镂?、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育”“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课程)教育。
?。ㄎ澹┭辖M馀嘌祷棺橹行⊙燃犊际约熬喝?,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生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岢忠婪ù友现谓?,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ㄆ撸┤胤段诟骼嘟逃M馀嘌祷勾蛹慈掌?,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照本通告提出的整改要求,查找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报告办学资质、招生对象、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师资聘任、场所条件等相关信息。对谎报、瞒报以及不配合检查组工作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社会监督
对违规举办校外培训的机构,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4822075。联系单位:多伦县教育科技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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